连海院参与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5-06-19

    日前,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其中,由连海院环评室参与起草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
  

    连海院一直致力于环保事业,拥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等甲级资质,本次是连海院首度参与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现有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新标准的实施将加快产能落后企业淘汰的步伐,对推动炼油、石化、化工和再生金属等行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连海院环保团队在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同时,也一直为改善生态环境、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发挥作用。近期,连海院环保工艺室和环保研究所通力合作的总承包工程“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对保护盐湖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受到当地省市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是连海院专利技术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范例。目前,该工程进展顺利,一期试车一次成功,二期和三期工程正持续进行中。
  

    该工程主要是对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各装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期实现区域污水的集中处理,对于控制水污染、提高水质量、节约水资源以及保护盐湖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于2013年6月在青海开工,2014年9月纯碱装置一次投料试车成功,使用的专利“一种适用于含氮化工废水总氮的处理方法”由连海院环保研究所自主研发。
  

    “一种适用于含氮化工废水总氮的处理方法”是以连海院自主研发的脱氮微生物菌剂为载体、适用于含氮化工废水总氮的处理方法技术方案,可有效提高总氮的脱除效率,降低工业废水处理成本,曾获第十六届中国优秀专利奖。此专利微生物菌剂产品极大地促进了国内菌剂生产行业的发展,打破了欧美、日本环保微生物菌剂的垄断,加速了自主品牌推广,对提升我国环保水处理行业的整体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今后,连海院环保团队将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结合工程实际需求立项科研课题,将技术成果成功应用于项目建设,使环保研究紧密结合工程化实践,为环保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使自主知识产权继续成为连海院市场开拓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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